那些“看脸”的成语

作者:郝铁川 来源:《意林12+》

  虽然中国民间有“人不可貌相”的箴言,思想家荀子专门写有《非相》篇,指出“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但古代不管是在上流社会,还是在民间社会,以貌取人的相面术还是十分流行。成语中也有不少相面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类:

  一是富贵之人必有“天相”。例如,“日角龙庭”形容帝王贵相。相术家谓天庭隆起为龙颜。日角,处于左眉骨之上的额角中央部分隆起,形状如日。《旧唐书·唐俭传》称唐高祖“日角龙庭”。

  龙眉凤目:形容贵人相貌不同寻常。明代施耐庵《水浒传》第九回:“马上那人,生得龙眉凤目,皓齿朱唇。”

  二是良善之人必有英俊威武之貌。例如“一表人才”,“表”指外貌,形容容貌俊秀端正。元代关汉卿《望江亭》第一折:“夫人,放着你这一表人物,怕没有中意的丈夫嫁一个么!”类似的还有“仪表非凡”“仪表堂堂”“眉清目秀”“朗目疏眉”等。

  三是品行不端之人必有五官不正、神情鬼祟之貌。例如,“贼眉鼠眼”:形容神情鬼鬼祟祟。老舍《赵子曰》第十三:“‘你没看见李景纯吗?’武端贼眉鼠眼地问:‘他来,她就不能来!’”

  獐头鼠目:獐子的头小而尖,老鼠的眼小而圆,本形容人的寒酸之态,后来多用以形容人的面目丑陋猥琐,心术不正。南宋陆游《梦人禅林有老宿方升座》诗云:“尘埃车马何憧憧,獐头鼠目厌妄庸。乐哉梦见德人容,巍巍堂堂人中龙。”

  每个人虽有不同的相貌,但应有同样的尊严和平等,而中国古代的以貌取人恰恰是否定了这一点。所造成的危害至少有三点:第一,法官在司法审理活动中往往把人的相貌作为是否罪犯的认定标准之一。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描写,过去县衙审案,县太爷首先审视一下原告、被告,发现长着尖嘴猴腮或贼眉鼠眼的,便认定他是罪犯,威逼他从实招来。

  第二,选拔官吏非常看重相貌。清朝科举制度规定,凡是乡试后榜上有名的举人接连三次会试后而榜上无名者,就可以到吏部注册,参加“大挑”。“大挑”每六年举行一次,不考文章辞赋而根据相貌选拔录用,授予知县、教谕等官职。每届“大挑”,由皇帝钦派王公大臣在内阁举行,看相貌决定任命与否。每次叫进20人,按序排列,先点3人,这是被选中做知县的,接着点8人,这是没被选上的,俗称“八仙”。之所以叫“八仙”,是因为他们站在一块儿,模样犹如铁拐李、张果老等奇形怪状。剩下9人不再点名,授以教职。挑选的主要标准是身材和脸形。

  第三,艺术作品中好人、坏人“脸谱化”。在过去的一些艺术作品中,人物一出场,只要看其相貌,便知其是好人、坏人。好人都是“高大全”,坏人都是“尖嘴猴腮”。

上一篇:石榴     下一篇: 穹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