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被偷针,是不是只能大时被偷金

作者:叶倾城 来源:《意林12+》

  初二那年,我丢了一个月的午饭钱。那时,每个月中饭要在中学食堂搭伙,月底交伙食费,我带了钱在书包里,不记得是课间在校园里晃了二十分钟还是中饭时去了趟食堂,总之,回来后,我发现:钱没有了。

  反复找,书包,课桌,身上,再三再四地钻到桌肚里去。最后,束手无策的我,只能找班主任。我一直记得他的冷漠:你自己不看好,找我有什么用。

  我羞于回家跟父母再要一次钱,忘了下一个月我是怎么混过去的,以我的个性,有可能真是硬挨。反正只是中餐一顿,饿不死。我从来不知道是谁偷了我的钱,但是起过疑心。

  有一段时间我住读,晚饭一吃过就到教室上晚自习。时间还早,几个男生在教室里聊偷贺年卡的事儿。

  正是初冬时分,元旦将至,学校附近的闹市区,有老婆婆摆地摊卖贺卡。男生们常三四个人结伴,假装选择,这个问价那个杀价,趁婆婆一双眼一张嘴不知招呼谁好,第三个顺手就把贺卡往书里一塞、袖筒里一揣。一朝得手,使个眼色,几个人扔下被翻得一塌糊涂的摊子就走。走出十米八米,穿进小巷子,放声大笑起来。这是80年代版的《阳光灿烂的日子》。

  现在想来,他们言谈间主要是一种眉飞色舞的成就感吧。

  我有很灰暗的青春期,遇到坏小子男生,一向只盼望他们看不见我。他们不避讳地高谈阔论,我心底隐隐的寒意,没有跟任何人说起。

  之所以现在想起这件事,是我纸醉金迷过了三十年,才偶尔在微博上看到甘肃盗窃超市少女坠楼事件。起先我以为是超市打骂凌虐少女了,但并不是,超市只是找到少女的母亲,让家长买下货品。少女转身就跳楼,于是上千人围攻超市,市长去处理都被打伤。到最后,超市老板被控制,可能要赔给少女家里一大笔钱。

  微博上一迭声都在骂超市:“如果我是超市老板,绝不会因为小孩子偷巧克力就兴师动众,送她一块何妨?快乐之一,不就是把对自己没那么重要的东西分享给认为它非常重要的人吗?”——你怎么知道货物对老板不重要?老板和你一样,是靠劳动吃饭的。被盗可能令他血本无归。

  当年我的同学们偷贺卡,一半是为了好玩儿,跟打电子游戏一样,婆婆们在他们眼中相当于需要被躲闪、被进攻、被消灭的小BOSS,从来没想到过,到晚年还要上街摆摊讨生活的她们,是拮据而值得同情的一群人。

  我不知道现在孩子为何盗窃,想来和我们当年一样:贪欲、无自制力、好玩、自我中心、得手的成就感——以及,“你们不能拿我怎么样”。但我知道一件事:小孩子是要教的,教对错,教是非,教一切社会准则。养狗不拴绳,都是祸害社会,何况养儿养女不教。

  对恶的不作为,就是对善的惩罚;对恶的纵容,就是把善贬成“窝囊”。不管小时偷针,放纵他大时偷金,就是逼另一些小时被偷针的人,大时若不想被偷金,只能先下手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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