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囹圄的痛苦》——《为奴十二年》节选

作者:所罗门·诺瑟普 来源:《意林·作文素材》

  编者按:《为奴十二年》是一部传记小说,作者所罗门·诺瑟普(1808—1864)本来是一个身份自由的非洲裔美国人,1841年,他在纽约被人绑架,而后被贩卖成奴隶12年。直到1853年他几经周折,终于重获自由,返家后他写作出版了自己的自传体回忆录《为奴十二年》。因为故事全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小说一经上市便引起了美国社会的震动。2012年好莱坞将这部小说改编成同名电影《为奴十二年》,2014年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上,这部电影获得了最佳影片奖、最佳女配角、最佳改编剧本奖三项大奖。

  院子前面的那座房子有两层高,正面紧挨着华盛顿的某条街道。从外面看,这里只是个普通的私人住宅,谁也不会想到它的罪恶用途。倘若站在房顶举目四望,便能看到首都的大部分面貌。那些标榜爱国的议员们天天鼓吹着自由与平等,然而就在他们的脚下,奴隶们身上的锁链发出清脆的哐啷声,是如此不和谐。堂堂一国首府,竟藏着这样一个奴隶场,实在讽刺。

  1841年,位于华盛顿的威廉奴隶场大致就是这样子,我的描述不会有太大偏差。十分不幸的是,那年我莫名其妙地成了这里的囚徒。

  “啊,感觉怎么样啊,伙计?”伯奇一进门就开口说道。我告诉他,我难受极了,并问他为什么把我关在这里。他回答说,我是他的奴隶——他买下了我,并打算把我送到新奥尔良去。我大声争辩,我是自由的,来自萨拉托加,家里有妻子和孩子,而且我的家人也都是自由人;我还告诉他,我姓诺瑟普,他们没有权利这样对待我,更不能这样绑架我,我是自由人,受到法律的保护。我让他们立刻放了我,让我回家去。但他却一口咬定,我是来自佐治亚州的奴隶。我再三说明,我不是任何人的奴隶,让他马上解开我身上的镣铐。这时,他神经兮兮地让我小声点,好像生怕别人听到似的。但我气愤交加,哪有心思顾及那些。我大骂那些绑架我的人,咒骂那些十恶不赦的浑蛋。伯奇也开始大发雷霆,他骂我是个黑鬼骗子,是从佐治亚州逃出来的该死的奴隶。随后从他嘴里蹦出各种各样不堪入耳的脏话,那些恶毒粗俗的词汇,也只有他那种最下流的脑袋才想得出来。

  我和伯奇争吵时,拉德本一直沉默地站在一旁。也难怪他冷眼旁观,他的工作就是看守这个关押奴隶的牢房。在他眼里,这就是个牲口圈。他负责接收奴隶、给他们送饭、拿鞭子抽他们,还按奴隶的人头收钱,每人每天两先令。伯奇转过身,命令他把“乾坤拍”和“九尾猫”拿来。拉德本走出去,不一会儿,他就带着那些刑具回来了。我第一次看到这些东西,“乾坤拍”其实就是一块厚木板,长十八到二十英寸,有两个张开的手掌那么大,看上去像老式的布丁棒,或船桨尾部扁平的那部分,上面有许多螺旋状的突起。而所谓的“九尾猫”,是一条有许多小绳头的大粗鞭子,小绳头分散开来,每个绳头末端都绑着一个结。

  刑具一拿来,两人便不由分说地按住我,粗暴地扯掉我身上的衣服。我的双脚本来就被绑在地板上,他们把我从凳子上揪下来,脸朝下按在地上。拉德本一脚踩在我的手铐上,使劲踩着,使我的双手难以动弹。伯奇则抄起“乾坤拍”开始狠狠地打我。拍子重重落在我赤裸的身体上,痛入骨髓。他一下接着一下地打,直到胳膊打累了才停下来,然后问我,是不是还嘴硬说自己是自由的。我咬紧牙关,誓死不屈,于是他又重新打起来,比之前更加用力。等打累了,他再停下来问我同样的问题,我不肯屈服,他就又甩开膀子继续打……时至今日,每当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不寒而栗。记得当时我浑身火辣辣的,钻心地疼。我想,这种痛苦,只有在地狱接受烈焰的焚烧可以比拟。

  最后,他再问我时,我已经疼得说不出话了。可他还是不放过我,我被打得皮开肉绽,骨头都露了出来。一个人,哪怕还有一点点人性,即使是对一条狗,也不至于如此残忍。最后,拉德本说再打下去也没用,反正我已经领教了疼痛的滋味。于是,伯奇终于住了手,但他冲着我的脸挥舞着拳头,咬牙切齿地威胁我说,倘若我胆敢再说自己是自由之身,或被绑架了之类的话,那么我下次面临的惩罚,会比刚才的厉害一百倍。他说,我要么屈服,要么被杀掉,自己选择。说完,他摘下了我手腕上的镣铐,但我的双脚仍旧被锁在铁环上。他们又关上了刚掀开一会儿的铁窗外的遮板,还说够了,打累了,便重新锁上门走了。我顿时又陷入了无边的黑暗,孤零零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