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体

作者:未知 来源:《意林》

  邮筒变网红,你怎么看

  近日上海外滩的一只邮筒成了新晋网红,只因鹿晗和它合过影,就成了粉丝们的“圣地”,无数人来此排队朝圣。上海外滩邮政支局也开始限量发售“鹿角邮筒”专属明信片。有人发文批判狂热的追星现象,也有人觉得追星是自己的事情,没有妨碍他人。对此,你怎么看?

  @六楼姐:如果不会影响治安和交通,其实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坚持的一份美好和信仰,而这只是他们追寻那份信仰的一种方式。看到排成长龙的队伍,而不是争先恐后说明大家还是很有素质地文明追星。

  @我玩4399:崇拜无罪,但应适度。要想表达对明星的敬意,不止一种方式,而浪费时间去排队就为了看邮筒,无异于对追星真正含义的亵渎。

  @淡默waiting:古有邯郸学步,今有邮筒网红。追星一直被人们所诟病,不知道那些追星族有没有想过:这样盲目地追星会对自己喜欢的明星产生消极影响呢?

  @幻影幽竹:追星也不一定是坏事,如果能将偶像当成自己的榜样,学习他好的方面,学习他的努力、坚持,或许能让我们活得更好,更有意义。但如果过度地迷恋一个人,就会产生负面影响,甚至给明星本人带来一些压力,反而会适得其反。

  @ssyyaxe:如果在没有影响他人而自愿、愉快的情况下,无论谁做什么都无可厚非,所以他们如此追星,我也无权评说对错,只是他们这样会不会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活,会不会与家人因此发生争执?如果没有,又带动经济,有什么不好。

  @ M_陌下柳絮_M:我认为追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偶像,有人不惜花重金跑遍全球,也有人只是在闲暇之余听听偶像的歌,在心里默默支持着TA。每个人支持偶像的方式不同,我们无须外加干涉。

  该不该救小偷

  在四川泸县,一个小偷盗窃事发被人追赶,无路可走之下跳河,在路人的围观下溺水身亡。有人认为他是咎由自取;有人认为盗窃罪不至死,应该出手相救;还有人说,下水救人不是儿戏,缺乏专业技能很可能只是添乱,反而耽误救人。你怎么看?

  @明Jor:为什么会有小偷,也许是向往不劳而获,也许真的是生活所迫。他偷的东西是有价的,但是他的生命是无价的。我们没有权利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批评任何人。个人只是觉得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我有能力救的话我会尽力,因为生命是宝贵的,他做的错事会有法律去审判的。

  @淡默waiting:有因必有果。既然他选择了盗窃就选择了一条不归路,这样的下场对他来说也是一种因果的惩罚。而且同时也可以敲打敲打那些依然执迷不悟的人……

  @Cathy_亦:每个人都有生命权,小偷也不例外。除了法律法规,我们又有谁能够随意处置他人的生命呢?人嘛,能救还是得救的。当然了,那些不会游泳且没有救生知识的人就别瞎掺和了好吗?见义智为而不是见义勇为,别最后救人变成了被别人救了。

  @Imp泽仄:小偷也是人,我们也不应该对其坐视不管。就像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如果身体出了状况,也会立刻对其进行治疗,除非他罪大恶极不可饶恕,不然出于人道主义考量,我们应该无条件进行帮助。正确的做法当然就是由拥有专业技能的人员进行救助,毕竟人命关天。

  @rmlczhx:你觉得把他救上来他就会改邪归正?你想太多了。盗窃是一种赚钱快、付出少的无本生意,一旦这些人尝到了甜头,就不要指望他们回头了。再说万一他偷的是别人救命的东西呢?既然犯罪就该知道后果,最终丧命只能说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