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申请集资房,到底哪里不对

作者:铁永功 来源:《意林·作文素材》

  广西电影集团一纸职工申购集资房的公示里,出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也透露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作为国际知名的大导演,张艺谋还有一个体制内的正式身份:广影原荣誉厂长、现退休职工。

  作为恢复高考后第一届大学生,张艺谋1982年大学毕业,那时候大学生毕业是分配工作的,他第一份工作就分到了广西电影制片厂,并且作为摄影师,在广影拍摄了自己的成名作《一个和八个》《大阅兵》等。可以说,作为员工,张艺谋到退休只服务过一个单位,“忠诚度”非常高,而且作为该厂最有名的职工,在电影不景气的时期,为厂里做了很大贡献。

  作为有事业编制的正式职工,又是一级摄影师职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厂里有集资建房的福利,本人也提出了申请,确实没理由拒绝。至于他长期在外拍片不到岗的问题,集团人员也解释了,这是导演的特殊工作性质决定的。

  既然合法又合理,那么张艺谋申请集资房,为什么总让人感觉不对?我想,要是有什么问题的话,也是张艺谋的身份和集资房制度存在错位。作为国际知名的大导演,名气毋庸置疑,钱肯定也赚了一些,至少不属于低收入和住不起房子的保障对象。张艺谋常被称为“中国的斯皮尔伯格”,你听说过斯皮尔伯格属于哪个单位的编制,能想象他去申请政府保障房吗?

  这就涉及单位集资房的性质,到底算什么房?是保障房,还是一种福利待遇?如果是待遇,在房改后,事业单位福利分房早就应取消了,更何况广影厂已经改制,从事业单位变成了企业单位。如果属于保障房,那就要看收入和住房困难情况,而不是按照级别和编制来分配。但是,按照一些仍在搞集资建房的单位规定,并不是买不起房子才能申请,而是只要没有在本单位享受过福利分房,哪怕你自己名下有一百套房子,也属于“无房”。

  可见,以过去事业单位的办法管理艺术工作者,尤其是张艺谋这样级别的大导演,显得非常落伍。而且,与过去的管理体制配套的住房保障制度,也该改改了。“四不像”打政策擦边球的单位集资建房,也应该逐步走向市场化,或者并入住房保障体系。

  【素材运用】每个人都享有合法的权利,行使个人权利与所拥有的财富和社会地位并不冲突。张艺谋能申请福利房是因当地政府和相关企业的制度,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只站在道德角度去批评他享受这份应有的权利。任何人在制度面前都是平等的,合法的权利不能因为别人家境殷实就被剥夺。

  【适用话题】合法权利;人人平等;道德底线